郡郡成了严打对象

花秀花秀,我磕花秀,有点小洁癖~来了请先看置顶❤️感谢阅读~珍爱生命,远离ky

【花秀】解语花摇月下风(一)——进京与仙人跳

       依旧花秀走起!这篇文的时间点大约是从张家古楼出来以后五年左右的时间叭……跟三叔的原著肯定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有很多私设,比如把小哥的青铜门事件忽略掉了,介意的的盆友慎点。要问我为什么的话,我只能说,原著里大每个人都太苦了,太熏疼了,😭所以想让大家在同人文里过上安稳幸福的生活。最后还是加一个ooc警告叭,毕竟每个人对人物的理解不一样,所以人设难免和原著有出入🌚。

       叙事角度可能比较奇怪,有些章节是吴邪视角第一人称,有些章节是秀秀视角第三人称,还有可能是上帝视角!!!但是讲的都是花秀的故事,不同视角是为了更方便地撒糖!!!然后我的文里基本上是花秀only的,极偶尔如果有别的cp倾向的话,会在文前有避雷警告哒😬

——华丽丽的分割线——

       此篇为吴邪视角,可能有极轻微的瓶邪倾向⚠️

       杭州的夏天有蓝天白云和阳光,很美,但是也很热。整个城市像是一个大蒸笼一般,阳光刺得人睁不开眼,柏油马路被晒得冒着丝丝热气。我把空调开到合适的温度,和闷油瓶两个人窝在店里。由于天气原因,店门虽开着,却已经连着好几天连开张生意也没有了。不过也无所谓,左右这个店也只是个幌子,如今我也不靠这个店吃饭。

       自从一年前把汪家端了以后,我也难得地过了一段时间悠闲散漫的日子,小哥更是难得地没有玩失踪,乖乖地在杭州待着跟我一起看店,算是成了我手下的一个小马仔吧,只不过是管吃管住不付钱的那种。

       在钱财方面的事儿我一直很想得开,毕竟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赚多少也没有个底。前段日子无意间发现了一个风水极好的世外桃源,地处福建,名叫雨村,顿时生了退隐之意。于是和小哥与胖子商量,看他们是否愿意和我一起退休,小哥很爽快地答应了,胖子嘟嘟囔囔地舍不得潘家园的生意,然而最后还是答应下来了。

       从几个月前起,我便开始陆陆续续地把生意都交给小花,毕竟这是我该还给他的。但是我的举动似乎还给他们带来了麻烦,前段时间胖子给我打电话说,由于我突然的举动,好像有人开始对我和小花的盘口有了点想法。

       说来说去还是霍家的几个男丁,他们原本就对霍老太太看重小花不满,又对秀秀这个小丫头当家也不满,一直虎视眈眈地盯着解家的盘口。虽说这几年秀秀当家也渐渐有了些威望,把霍家的局面稳了下来。但是有人一听说吴家这块肥肉也要并给解家,心里就痒痒了起来,于是有心人就又挑起当年霍老太和小花夹喇嘛死在张家古楼,脑袋被我割下来的事儿。又在霍家跟解家的几笔生意上做手脚,弄得两家现在的关系十分微妙。一方面两家原本就是世家,在各个方面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另一方面,在有心人的挑唆下,两家底下的伙计又互相心生不满,局势十分紧张。

       不过不管如何,到底小花和秀秀的交情在,这几年两人在各自家族中的威望也不低,只要有他们在就出不了什么大乱子。用胖子的话说就是:“你骂我,我骂你,我们老大睡一起。”

       这件事虽然是由于两家多年来积累的各种不满与人心的欲壑难填造成的,但是不管怎么说导火索是我,所以我觉得退休前怎么着也得帮小花把屁股擦了再走。前两天我和小花通了通电话,表达了我的想法,他犹豫了一下便答应了下来。

       第二天我便跟小哥飞到了北京。说到这点,我不得不佩服我老爹,没想到他居然有着手眼通天的能力,托了各种关系,将小哥这个黑户落户在了吴山居,让他有了身份证,使我不至于惨兮兮地跟着他一路坐长途汽车到北京。

       在机场接我们的除了小花的人还有胖子,一段时间不见,胖子又圆润了一圈,红光满面的,看来在天子脚下的日子过得不错。但是令人费解的是,他居然穿着西装来接我们,难道胖子也开始讲究所谓的生活的仪式感了?一出机场就有一股热浪向我涌来,让我恨不得逃回机场买张票立马再飞回杭州。北京的热跟杭州的热不一样,杭州虽热,但是好歹带了点江南的温柔婉约,充其量算个蒸笼;而北京的热,则让人像置身于一个烤炉里一般,我们都是被挂在炉里的鸭子,让太阳给烤得外酥里嫩。

       小花的伙计径直将我们带到了新月饭店,拿出了两套西装让我跟小哥换上。换上西装,果然整个人气质都变了,我们一行人抬头挺胸地进了饭店,周围的气氛总是在不停地暗示着我:我是大爷!

       我被带到了二楼的一个包厢,小花正窝在沙发里玩手机。整个大厅的灯已经暗了下来,看来是要开始了。壮汉用杆子勾着玻璃柜一间包厢一间包厢地展示过去,我看清了玻璃柜里的东西,是一块玉佩,雕刻着的纹路乍一看像是龙纹,但仔细看看又不是,相对于龙来说,这花纹更像是蛇纹。看花纹的样式与雕刻技艺,这玉佩像是汉代以前的东西;怪就怪在那块玉上,正常情况下汉代以前的玉品质都较差,一般表现为颜色偏黄,光泽度较一般。然而玻璃柜中的玉佩,颜色雪白透亮,光泽晶莹细腻,明显是白玉中的极品。我正想多看两眼,玻璃柜就已经转到了下一个包厢。

       小花依旧低头玩着手机,看也不看一眼展品。我心下也明白了几分,这玉佩就算是汉代以前的真品,在新月饭店这种地方也算不得什么稀罕物件,撑死也就值个千儿八百万的,今天拍卖会的主角肯定不是它。小花这种财大气粗的大主顾肯定不会把这种东西放在眼里。

       出乎我意料的是,第一轮加价快结束的时候,小花竟然伸手摇了摇铃铛,叫了一个价。我诧异地看了他一眼,这小子品味高的时间久了,难道偶尔想低俗一回?还没惊讶完,另一件更让我惊讶的事发生了:我们的包厢斜对面包厢里的铃铛声紧跟着响起,一个清脆的女声喊了一个价。这个声音无比熟悉,我定睛望去,脑袋突然“嗡”的一声。那包厢里坐着的,穿着粉红色连衣裙的,披肩长发的小美人儿,不就是秀秀吗!让我震惊的不是这个,而是她右边点天灯的位置上,此时正坐着一个陌生的男人。

       我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小花,不知为什么,总感觉他头顶的颜色不太对。小花不可能不知道秀秀在这里,就算之前没注意到,刚刚秀秀喊价的声音他总注意到了吧。然而他却始终埋头看着手机,连头也没有抬一下。难道就因为霍家跟解家那点破事儿,他们就发展到如此地步了?小花就这么接受秀秀让别的猪给拱了?我打量了一眼秀秀身边的那个男人,嗯,光模样来说,跟小花差的就不止一星半点。

       我刚想问小花怎么回事,下一轮加价就开始了。众买家似乎对这玉佩的兴趣不是很大,到最后几乎是秀秀在和小花较劲,最终这玉佩从八十万被加到了两千万,让秀秀身边那位给点了天灯。台下那姑娘宣布“成交”时,对面点天灯那位轻佻地笑着看了我们一眼,满脸的挑衅。秀秀亦笑着看我们,她笑得很开心,带着些许狡黠。小花没有任何反应,把手机往兜里一揣,扭头就走,这时我才发现,这小子虽然看起来风平浪静的,但是神色有点奇怪。想来秀秀和那点天灯的对他还是有点刺激的。

       我决定一会儿路上一定要好好开导小花,毕竟这么多年了,没有早早下手,秀秀被人拐跑也怨不得人家。谁知道刚出门,便看到秀秀捧着个盒子站在小花的车子旁,边上一个人也没有。看到我们,她笑盈盈地迎上来,把盒子递给了小花,才扭过头来向我们打招呼。

       我顿时就懵了,问秀秀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刚刚那个人是谁?”

       秀秀冲我眨了眨眼睛:“那就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冤大头,我本来想让他知道知道厉害。”说罢又略带责怪地对小花道,“你怎么不往上加了?也不让那孙子出点血。”

       “你呀,差不多得了,”小花掂了掂手里的盒子,“别到时候玩儿大了收不了场。”

       秀秀闻言失望地“哦”了一声:“谁让那孙子那么烦人,还老想着占我便宜。”

       听到这里,我心下了然,合着刚才那一幕,是小花和秀秀合伙儿给人玩了一出“仙人跳”。秀秀的追求者给她点灯,小花和秀秀假意竞价,给追求者表现的机会。最后那冤大头乖乖掏了腰包,东西却依旧到了小花手里。

       我知道站在这大马路上,不是我追问细节的时候,于是便笑道:“哟,秀秀现在也有人追了?”

       “那是,”秀秀不着痕迹地瞥了一眼小花,“追我的人多了去了。”但是小花好像一心只在研究盒子上雕刻的花纹,并没有接秀秀的话。

       秀秀这些年果然长大了不少,不仅仅是外貌上更加美丽动人;性格也沉稳了不少,古灵精怪中透着些许狡猾的运筹帷幄,举手投足间更是多了一股难以形容的、引人痴迷的妩媚风情。我突然想到了不知哪里听来的一句话:美人在骨不在皮。

       上车前秀秀直嚷着饿了,吵着要去买前面街边铺子的卷饼。

       “马上就要去吃饭了……”小花本想阻止她,但耐不住秀秀撒娇,于是便让我们先上车,他陪秀秀去买吃的。

       看着两人的背影,胖子啧了一声:“怎么看怎么般配。”我也有同感,小花长得白白净净,保养得也很考究,三十出头的人看起来和几年前差别不大。站在比他小了七岁的秀秀边上,基本上毫无违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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